2025 年 11 月 23 日,繼 2024 年 3 月之後,再次受邀至屏東,為屏東獸醫師公會進行演講。本次課程由屏東科技大學獸醫學院與屏東獸醫師公會共同主辦。主題與 10 月 19 日於台北進行的演講相近,聚焦於獸醫師在動物虐待案件與醫療爭議案件中的角色與責任,但在內容配置上,明顯更偏向實務經驗與案例討論。也選了幾個比較刺激的案件。在這個場次分享。
主辦單位事前即希望多談實際案件,並將細節說清楚,而非僅停留在概念層次。因此,本次演講以長期累積的實務經驗為核心,調整課程比例,使案例成為主要討論素材。
四節課的實務導向安排
整場演講共規劃四節課,從基本概念與制度背景出發,逐步進入實際案件的判斷邏輯與證據限制,呈現獸醫師在司法相關案件中可能面對的實際工作情境。
前段簡要說明動物法醫與法庭科學的定位,指出虐待動物案件不宜僅被視為單一動保事件,而需置於公共安全與風險評估的脈絡中理解。後段則以多起實際案例為主,討論傷勢型態的判讀、證據保存與使用上的限制、毒物鑑識策略,以及醫療爭議案件中專業判斷可能面臨的檢視。
部分案例的結果並不理想,亦未必能留下完整證據,但這正是實務中最常見、也最需要被理解的狀態。
一次務實的對話
討論過程中,與會獸醫師的提問直接而具體,多半圍繞在實際工作中可能遇到的抉擇與風險。演講並未試圖提供簡化的標準答案,而是如實呈現法醫與司法工作的本質:在有限條件下,盡可能留下可被後續檢驗的紀錄。
第二次到屏東演講,整體討論節奏相對熟悉,也因此能夠減少基礎概念的鋪陳,將時間集中在案例本身的判斷與限制上。這樣的安排,也更貼近臨床獸醫師實際會面對的工作情境。
